尊敬的領導:
本人的愛人原籍天津市武清區非農戶口,於2012年與本人結婚。今年9月份向新開河派出所提交相關資料,申請隨夫落戶。(本人系天津市河北區常駐戶口)。派出所管界民警於9月中旬向河北分局提交相關資料,而後至今杳無音訊。
根據相關規定,需要分局審批的戶口變更事項需要在30個工作日完成。但是到現在為止已經遠遠超出時限。在這裡我想向河北分局確認,我們戶口審批事項到了什麼程度,什麼時候能批完。
感謝您的耐心閱讀和回答!
魏先生:
您反映的問題我們非常重視,相關部門已就具體情況與反映人進行了溝通解答。
感謝您對河北區工作的支持與理解,祝您生活愉快!
公安河北分局
2014,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