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
我6月份之前買的房子被強制交了一萬多塊的擔保費,不交這筆錢就不給辦貸款。現在貸款不用交這錢了,那我之前交的被告知只能貸款還清後再退。
可問題出來了,新的政策出來後,新買房的完全不用交,期限之前的就得當冤大頭?
老百姓也不明白擔保費都是為了擔保什麼收取的?為什麼如今又取消這個政策?假如這個政策誕生時就不合理,那麼每個人的擔保費都應該退回來,這纔是公正、公平的社會! 還有個很好的比喻,這就好比十年前一個人犯事兒了,被判了十年,沒過兩年新法律出來了,犯的這個事兒不算犯罪了不需要坐牢了,那一直蹲大獄的那幫是不是該放出來了?難道還非要等犯人自己減刑嗎?
取消這項費用本來是大好事,老百姓當然支持,但我想也應該做到一視同仁吧,換句話說憑什麼我們貸款需要擔保費現在的不需要,既然大家現在都不需要擔保費了是不是該退剩餘的錢了?
希望為百姓辦實事的領導能看到關注下,別的不想為民服務的所謂領導即使看見就當沒看見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