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底收到通知交房入住,自住房驗收時發現的問題至今沒能解決。另外5號樓公用樓門變形,電梯內顯示損壞,外顯示不亮等諸多公用設施應該有誰來驗收,如問題沒在保修期內處理,將來是否由業主出錢修理。物業公司應該負起責任,請轉告相關部門處理。
趙先生: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關問題我局有關部門已電話向您做了答復,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此復
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4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