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北辰景瑞陽光尚城三期51號樓業主,自供熱以來,本樓座及其他樓座供熱溫度一直不達標,室內暖氣冰涼,從始至終都沒有絲毫溫度,多家業主多次致電供熱辦和物業,均相互推脫責任,至今沒有得到解決,由於家中老人有嚴重風濕病,如此下去勢必影響病情,家人實在著急,況且如果供熱一直沒有溫度,供熱費用如何讓業主繳納,所產生的滯納金責任誰來承擔,請求政府相關領導給予幫助和解決,謝謝!
尊敬的網友:
你好,來信已收悉。接信後,區房管局領導高度重視,責成供熱辦處理您反映的問題 ,現將處理情況回復如下:
接到信訪件後,區供熱辦立即聯系您,並了解情況。據了解,該小區為新建小區,根據《天津市供熱用熱條例》中規定:新建居民住宅供熱設施的保修期為兩個供熱期。在保修期內,供熱設施的維修、系統調試由開發建設單位負責。開發建設單位可有償委托供熱單位進行保修。為此供熱辦與供熱站也進行了溝通,要求其提昇供熱溫度,確保今冬穩定供熱,並要強調保證服務態度。如再有相關問題,可及時與供熱辦溝通。
區房管局在今後的工作中,將嚴密關注供熱中出現的各類問題,做到早發現、早解決,同時希望居民給與充分理解和支持。
北辰區政府
2014-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