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在開發區一家企業工作,現在開發區正在做公積金合並工作,把農行的公積金合並到建行,可是這次合並是連續在農行繳存到10份的纔在這次范圍之內。我們公司的公積金繳存在今年4月份就從農行轉到建行,經過詢問開發區社保中心,像我們這種情況不在此次合並范圍之內,可是我在12月份需要使用公積金進行貸款,要是在建行貸款公積金繳存必須滿一年纔可以貸款。請問能否合並,或者有什麼辦法進行公積金貸款??再此說明公積金沒有間斷繳存。
現在網上和新聞都有公積金連續繳存6個月就能貸款的消息,請問什麼時候可以實施。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建議你直接撥打開發區服務熱線25201111進行具體事項諮詢。
特此回復,感謝您的關注和支持。
濱海新區政府
2014-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