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濱海新區塘沽分局通過按引進人纔批准,在津落戶的大學本科學歷人員在注冊企業工作滿3年,具有合法固定住所,同時其配偶結婚並在津居住滿2年,可申報其配偶,塘沽分局審核無誤後已經於5月15日上交市局等待批復,請問分局是否已經上交市局批復?還要等多長時間纔能批復?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辦工作人員已與您取得聯系,並解釋了相關政策,對此您表示理解。
特此回復。感謝您的關注與支持。
濱海新區政府
2014-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