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今年山東大學畢業的研究生,目前在天津工作。
我的問題:7月份來天津工作,結果身份證被盜,在天塔派出所報案。因為戶口已經從學校遷出,還沒有在天津落戶,濟南和天津都不給辦理身份證。我們單位的住房公積金之前交到農行,這個月轉到建行交,可是在農行交的時候沒有問題,在建行交的時候,不能正常繳納住房公積金。
我們公司人事說如果不按時繳納住房公積金,屬於公司違法行為。如果我不及時解決問題,可能會被公司辭退。
這件事對我的生活完成了很大的影響,希望能早日得到解決辦法。謝謝你們。
尊敬的網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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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2014-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