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父母在農村的的老宅房產,子女辦理繼承需要准備哪些相關材料?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您的留言我們已經收到,並已責成縣國土分局核實處理,會有工作人員和您聯系,請保持電話暢通、有效。
據國土分局反饋:依據《確定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的若乾規定》第四十九條規定,繼承房屋取得的宅基地,可確定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權。申請土地登記需提供以下主要資料:土地登記申請書、繼承公證書、土地使用證或土地權屬來源證明文件、土地登記申請人的身份證及戶口本、地籍調查資料、其它相關資料。
如需進一步了解可直接諮詢國土分局,聯系電話:29127085。
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關心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薊縣人民政府
2014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