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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於11年在大港區興華裡購買了一套二手房,房屋所有產權過戶手續已經辦理。因為當時並不知道戶口不會隨著房屋所有權而更改,導致現在原房主一直推脫不遷戶口。(原房主身份證、駕駛證上登記地址都是我現在所住房屋,本人擔心,如果他駕駛逃逸,或者違法犯罪的話最起碼會擾亂我日後的生活。再一個,別人的戶口怎麼可以落在我的房產上?)
我去公安局問過了,勝利街派出所問過了,直接就是不給辦理,讓我自己找原房主去讓他把戶口遷出來。如果他的戶口不遷出來,他們就不能辦。
問題是我房子通過中介交易,根本不知道原房主現在住在什麼地方,只有聯系方式,但是已經將近2年了,好說歹說讓他去遷戶口,他總是找借口拖,持續一年多一直推脫到現在。這兩天打電話根本就不接。我根本連他的人都找不到。
我想知道我這樣的事情應該怎麼樣去處理。公安局公安局不給辦,戶籍科不給辦,那我的戶口應該怎麼辦?如果他一直不遷戶口的話,那我不是一直都不能將戶口落到自己的房子裡?而別人就一直將自己的戶口落到我的房子裡?況且他自己是另外有房產,為什麼一定要將戶口落到我的房子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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