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網友:
您好!您提出的問題答復如下。
一、空調制冷劑R22(氫氯氟烴)還能不能使用? R22屬於消耗臭氧層物質中的含氫氯氟烴一類,屬於受控物質。按照《關於嚴格控制新建、改建、擴建含氫氯氟烴生產項目的通知》(環辦〔2008〕104號)要求,各地不得新建、改建或擴建用作制冷劑、發泡劑、溶劑、化工助劑等受控用途的含氫氯氟烴(包括其同分異構體)生產設施。各級環保部門不得審核批准上述含氫氯氟烴生產設施建設的環境影響報告書(表)。《關於嚴格控制新建使用含氫氯氟烴生產設施的通知》(環辦〔2009〕121號)要求各地不得新建使用含氫氯氟烴生產設施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報告書(表),主要相關行業有制冷空調、發泡行業、煙絲膨脹、清洗行業、氣霧劑,禁止上述行業新建使用含氫氯氟烴的生產設施。HCFCs受控用途年使用量在100噸以下的使用企業應在本地省級環保部門進行使用備案。使用HCFCs作為原料用途的企業,應按照實際需求量在環保部辦理使用備案,備案量不得超過經地方環保部門驗收合格的生產裝置能力。不予備案或未經備案的原料用途使用企業或銷售企業,不得使用HCFCs或進行HCFCs及其混合物的銷售。
二、有沒有文件明確規定該制冷劑的淘汰進程?關於淘汰含氫氯氟烴的相關文件是《關於消耗臭氧層物質的蒙特利爾議定書》。2007年11月,《關於消耗臭氧層物質的蒙特利爾議定書》第十九次締約方大會通過了加速淘汰含氫氯氟烴(HCFCs)調整案。按照調整案的要求,我國要在2013年將受控用途的HCFCs的生產和消費凍結在2009年和2010年的平均水平,2015年HCFCs的消費削減凍結水平的10%,到2040年完全淘汰。
感謝您對環保工作的關注與支持!
天津市環保局
2014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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