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居住的小區,物業費是2.4元/平方米,我想知道最新的收費標准是什麼,物業收費需要提供哪些依據?業主是否有權查看?因為物業費是提前交,如果其為按標准執行,如何處理,能否拒交?或部分拒交?
尊敬的高峰網友: 您好!您所提出的問題,建議您向市國土房管局諮詢。
市發改委 2014年11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