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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暖主管部門:
我是天津塘沽區碧海鴻庭1號樓的居民,現投訴塘沽新河供熱公司在供暖期剛剛開始的時候,即11月14日開始停止供熱,對樓內管道進行改造,且停氣前在小區內沒有張貼任何通知人讓人措手不及,至今日11月17日早上,家中暖氣進水管還是冰涼,我家中有幼兒及老人,突然停止供暖又遇周末氣溫驟降,對他們的健康造成很大的影響,導致家人相繼被凍感冒。
11月16日早8:37分,我第一次致電新河供熱66308220,一位男工作人員接聽電話,我首先諮詢濱海鴻庭樓梯間更換暖氣管道設備的事,對方表示不知道有這回事,我將我看到的11月15日下午有施工人員在1號樓2門施工的事跟他描述了一下,對方反脣相譏且態度惡劣:“誰讓你們讓施工隊走的,你們不會等暖氣熱了再讓他們走?”我當時對這樣的反問真的不知道該如何回答,試問換管道有通知我們嗎?試問你們的工作程序跟職責混亂要居民來買單?試問你們供熱外包的施工人員可能每戶都等大半天嗎?然後對方不耐煩的表示讓我們等著排隊維修就匆忙掛掉了電話,沒想到更奇葩的事情在後面......
11月16日下午13:00左右,我在小區內找到了施工隊,施工隊好像對停氣的事情非常敏感,我剛開口問施工人員就避之不及的一直說不知道停氣怎麼回事,他們只是乾活的人,什麼都不知道......
11月16日下午13:34我再次致電66308220,對方回復11月16日早上碧海鴻庭附近主管道破裂,但已搶修完畢,正在注水昇壓,讓居民耐心等待然後快速掛掉電話,這完全就是對居民諮詢的搪塞之辭,要知道1號樓是從11月14日夜間就停氣了,跟16日早上主管道破裂沒有直接關系,導致停氣的直接關系是更換樓內的管道設備......,現在我對本次樓內管道更換做出一下幾點質疑跟投訴:
1、如非緊急故障急於維修,對樓內外供暖設備常規更換,應在非供暖期進行,不應因此影響居民的正常取暖,我相信鴻庭更換管道絕不是一時行為,供熱公司事先肯定有規劃,為何不規劃在供暖期之外,12日-13日剛開始供暖,14日就突然停止至今沒有恢復,某些單位及領導不能為了施工斂財罔顧居民的死活,剝奪居民的權益。
2、更換樓內管道停氣前為何在小區內沒有公示告知,有沒有征得居民的同意?
3、供暖期家中停氣,損失的供暖費用誰來承擔?取暖電費誰來承擔?家人生病醫藥費誰來承擔?
4、恢復供暖遙遙無期,電話諮詢不是打不進去就是各種搪塞、態度惡劣,口吻譏諷,要求對接聽電話的值班人員進行教育及嚴肅處理,並向社會公告處理決定。
現要求:
1、退賠停氣期間的供暖費用,在小區內張貼退賠流程。
2、必須在1個工作日內恢復供暖,否則我將繼續通過各種途徑上訪直至供暖恢復。
3、對此次事件的情況進行書面說明,張貼在小區樓門前,並保證今後不得在供暖期安排更換設備。
[附件1]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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