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網友:
您好,收到您在《政民零距離》欄目上的留言後,武清區政府高度重視,立即責成民政局進行了認真調查處理。
民政局回復如下:《天津市最低生活保障審核審批辦法(試行)》規定:鄉鎮人民政府應當自受理低保申請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在村民委員會協助下,對申請人家庭經濟狀況和實際生活情況逐一進行調查核實。家庭經濟狀況調查結束後,鄉鎮人民政府在5個工作日內,在村民委員會的協助下,以村為單位對申請人家庭經濟狀況調查結果的客觀性、真實性進行民主評議,並及時在村務公開欄公示入戶調查、民主評議和審核結果。公示期為5天。公示結束後,鄉鎮人民政府報送區民政部門審批。區民政部門自收到鄉鎮人民政府審核意見和相關材料10個工作日內提出審批意見。對擬批准的低保家庭進行審批前公示。公示期為5天。公示期滿無異議的,在3個工作日內作出審批決定,對批准給予低保的,發給低保證,並從批准之日下月起發放低保金。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區人民政府
2014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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