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領導:我們是紅橋區西營門大街萬華裡3期的業主,現在已經開始供熱了,今年是第一個供暖期,可是我們小區的暖氣還不熱,我們找開發商和物業都不解決問題,難道我們就只能寒冷過冬嗎?再有我們的暖氣費5月就交了,安政策應該有3%優惠,也沒有,要發票也不給,還請相關部門予以解決為盼,讓老百姓溫暖過冬,謝謝!
尊敬的王雲齊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經與供熱部門了解到您所在小區屬於新房前兩年的保修期內,根據《天津市集中供熱設施管理辦法》中第四條規定:“新建居民住宅供熱設施的保修期為兩個供熱期。在保修期內,供熱設施的維修、系統運行調試由開發建設單位負責。”
希望您一如既往地支持我們的工作,多提寶貴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城鄉建設委員會 201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