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於2013年10月購入華明鎮金泰麗灣商品房一套,入住後不久發現屋頂漏雨、牆體滲水、壁紙發霉。向物業報修後被答復冬天下雪修不好,夏天又說要等下雨。拖了很久後來了兩個所謂的維修師傅,看家裡只有兩個老人,就忽悠說壁紙要到韓國纔能買,還買不到,又讓家裡老人把床挪到壁紙發霉處的下邊,說這樣就看不到了。這種作風如何好意思稱自己為國企,完全不符合習大大的要求。今天我又到物業,想留存我的報修記錄與維修記錄,以免拖過保修期後開發商不認賬,結果物業拒不提供。請建委同志核實情況,督促開放商改正。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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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麗區政府
2014年11月25日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我們立即責成我區有關部門查詢此事,現得到回復如下:
經調查,您反映問題屬實,目前開發商已維修完善。
2014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