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導同志您好:
我諮詢的問題是:2014年冬季商業用房取暖費的收取標准是多少,相關面積及房間高度如何界定。
謝謝!!
尊敬的楊先生: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我委十分重視,立即責成市供熱辦調查了解相關情況。經查,市發展改革委關於我市調整非居民供熱價格的通知(津發改價管[2013]1135號)自2013年11月4日起,每供熱期非居民供熱價格按建築面積由每平方米36元調整為40元。 天津市供熱采暖收費管理辦法(建公用〔2011〕22號)第七條 非居民住宅計費面積按建築面積計算。超高部位按建築面積乘以層高系數計算,其中層高系數為層高除以3.5米。特殊房型和部位或對室內溫度有特殊要求的,由雙方在合同中約定。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支持我們的工作,多提寶貴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城鄉建設和交通委員會 201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