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初,天津市響應國家的政策放開“單獨二孩”政策,我和我愛人剛好符合條件,但我愛人已經39周歲了,以現有的政策不能享受晚育的獎勵產假,但對於一個35周歲以上的產婦生育二孩同樣應該享受晚育的產假獎勵政策,因為她們比24周歲以上生育第一孩時需要恢復的時間更長,望給予出臺新的政策,讓女職工有更好的調整時間。
尊敬的網友:
您好!來信收悉。晚育獎勵假是對已婚育齡婦女24周歲以上生育第一個子女的獎勵,是對執行計劃生育政策群眾的獎勵。您如果建議二胎產假問題,請向人力社保部門反映。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衛生計生委
201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