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河北區王串場宇萃裡居民,我家的暖氣之前由於不熱進行了截堵停用,今年小區舊樓改造改成了一戶一環,我家因此想恢復使用,所以就等著供熱站來收費供熱,可是今天供熱站派人將我家的供熱管道從樓道截斷,我家去人找供熱站詢問此事,供熱站的答復是:必須9月30日前提出申請恢復供熱,現在想恢復供熱已不可以,的等明年六月再申請恢復明年的供熱。我家只能凍一年了,不知能否給協調解決?
尊敬的孫先生:
您好!《天津市集中供熱暫停和恢復用熱管理辦法》[建公用(2010)1125號]第三條明確規定:用熱戶有暫停或恢復用熱需求的,應在當年9月30日前向供熱單位提出申請。且在供熱合同中也已明確停復熱日期。一般來說,供熱單位從每年的10月份開始,對供熱管網及供熱設施進行打壓試水和水力平衡調試工作,這需要一定的時間。且供熱系統是一個封閉運行的系統,如果在供熱單位對管網和供熱設施進行打壓試水和調試期間暫停和恢復用熱,是會影響到整體供熱工作的。因此,根據條例規定及實際情況,如逾期,確實無法再辦理停復熱手續,給您帶來的不便請您諒解。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支持我們的工作,多提寶貴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城鄉建設委員會
201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