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獲悉,天津市津房置業擔保股份有限公司向個人貸款公積金貸款業務承辦銀行發出通知函,要求暫停向借款人收取個人住房公積金(組合)貸款擔保費。並於2014年10月9日(以擔保費現金送款單日期為准)及以後交納擔保費的,可憑借借款人身份證、住房公積金龍卡、擔保費發票申請全額退款。
不知道現在這個政策是不是已經執行?公積金貸款買房擔保費取消了嗎? 10月23辦的貸款可能退嗎?能退的話需要怎樣辦理手續?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住房公積金貸款擔保費是由天津市津房置業擔保公司管理和收取,並由貸款承辦銀行代收,關於取消擔保費方面的問題,您可以向擔保公司或貸款承辦銀行進行諮詢。更多問題請詳詢公積金熱線12329,並歡迎您瀏覽我們的網站:。
天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2014-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