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在市場上買的五棱貨車,車管所也給上了牌,卻無法辦理營運證。無法上路,自用也不行!這不是損害消費者利益嗎?如果這車有問題,有關部門就應當不讓該車輛上市場賣!不允許上牌!現在我們的車出去被扣,還要罰款四萬元!這合理嗎?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已收悉,我們立即責成相關部門調查研究,將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請您繼續關注。
天津市交通運輸委員會
2014年10月28日
您好!經我委相關部門調查研究,現回復如下:
對於車長在4.8米以下,核定載質量小於0.8噸的輕型封閉貨車,我市實行限制性准入,即:只允許從事非貨運物流項目的企業使用該車輛從事運輸行為(2014年1月1日以後購買新車的,必須購買清潔能源車輛)辦理道路運輸證。因此,貴單位的車輛是可以辦理道路運輸證的,具體事宜請諮詢天津市道路運輸管理處。
希望您一如既往地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祝您生活愉快!
201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