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天津市某醫院皮膚科就醫,所取藥品為該醫院代煎的中草藥,但服用半年後,發現了大量應用激素的並發癥,但醫院方面告知所用藥物均為草藥不含任何西藥成分···本人想請求食品藥品監督局相關科室對所取藥品給予檢驗,看是否含有大量激素添加成份。但遭到該局拒絕,並拒絕告知相關檢驗程序,並且說,該局不接待消費者個人。本人想請問,到底到哪裡纔能夠檢驗藥品成份,維護本人相關權益,本人願負擔因此產生的一切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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