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導您好,我是天津戶口,愛人是外地戶口,第一個孩子在濱海新區辦理的出生證且出生,後來愛人回老家長期居住,根據老家政策建立了計生檔案且納入當地管理(這點之前也諮詢過濱海新區這邊的計生辦,計生辦反應如果長期在某地居住,應由當地負責建立計生檔案)
老家計生辦說重新建立檔案後需要將之前的計生檔案注銷,但是經過電話諮詢了當時的計生辦和街道辦,均反應沒有類似計生檔案的東西需要注銷,他們只有辦理准生證的記錄也不需要注銷。
請問是這樣的嗎?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