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家長陳寧:
您好!接到您的留言後,區教育局非常重視,首先衷心感謝您對紅橋教育事業的關注和厚愛。現就涉及問題答復如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法》和《中國紅十字會會費管理辦法》規定,在校學生加入紅十字會的是青少年會員,青少年會員是特殊的個人會員,其會費數額不限,按自願原則交納,由學校紅十字會收繳。區教育局10月13日接到區紅十字下發的《關於做好2014年會費收繳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後,向中小學部署了會費收繳工作,要求自願入會的會員每人交納2015年度會費5元。新村小學根據《通知》精神,於2014年10月20日開始進行此項工作。學校先向全體班主任傳達了文件精神,工作意義和紅十字會的相關要求,並要求班主任做到:一是將此項工作與學生傳達講清,二是堅持自願的原則,三是按照上級要求由學生自願上交5元錢。學生們是在知曉的情況下自願交納會費,沒有不交費需要到校說明情況的現象。目前學校的會費交納情況是:全校40個班集體,各班會員人數12-35人不等,由此可以看出學校不是要求學生必須參加,而是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自願參加。家長您的想法是否由於孩子沒有與您講清而造成的誤解。如果您不同意孩子參加紅十字會活動,可以找班主任退費。或者留下您的聯絡方式,我們幫您聯系退費事宜,滿足您的訴求。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理解和支持我們的工作,祝您全家幸福。
紅橋區政府
2014.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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