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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外公楊鳳藻、外祖母程淑英是轄區強子街道正興裡社區居民。為低保戶家庭。9月27日我外婆程淑英再次發作腦出血,出血量50ml病情危重,就診於天津市醫科大學總醫院,現共花費9萬餘元(大部分為借款),現因顱內感染仍需要繼續治療,但是家裡確實拿不出錢繼續治療,原因為:外公因患膀胱癌治療花去了很多積蓄,外婆又是二次發病,家裡兒女均為普通工人,
我了解到《社會救助暫行辦法》的政策
第三十二條 國家建立疾病應急救助制度,對需要急救但身份不明或者無力支付急救費用的急重危傷病患者給予救助。符合規定的急救費用由疾病應急救助基金支付。
一月前我們向強子街道提出了救助申請,工作人員說救助均為後期救助,需要出院結算單,可是我外婆現在病情病情較重仍不能出院,所以處於既享受不了救助又沒錢治病的尷尬局面,後經與街道協調,街道提供2000元借款治病,我們萬分感激,但是這遠遠不夠一天治療所需費用。所以在此申請救助。或者其他方法暫時支付當下的醫療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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