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已收悉,我們立即責成相關部門調查研究,將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請您繼續關注。
天津市交通運輸委員會
2014年10月28日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我委高度重視,立即責成相關部門調查研究,現回復如下:
一、 2014年10月10日,天津市交通運輸委員會、天津市公安局聯合召開治理長途客運車輛站外上客及取締非法長途客運站點專項工作會議,並決定在宣傳、通告、簽承諾的基礎上,從10月21日開始在全市區域內對站外上客、非法客運站點等違規行為,堅決采取停運整頓、關閉取締、上限處罰和嚴厲追責等執法措施。此項工作是市交通運輸委、市公安局兩部門共同根據國務院安委會關於集中開展“六打六治”打非治違專項行動工作要求,按照公安部、交通運輸部加強城市公共交通安保工作部署和交通運輸部《關於加強“平安交通”建設集中整治安全生產若乾問題的意見》安排,全面貫徹落實天津市公共交通安保工作會議精神聯合開展的一次專項治理工作。其根本在於進一步強化全市長途客運行業安保工作,規范道路客運市場運營秩序,確保道路客運車輛安全運營和長途客運安保防范工作落實,有效防范和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切實維護人民群眾利益。
二、天津至靜海大巴屬於長途客運車輛,不是城市公交汽車。此次治理專項工作針對道路長途客運行業的所有運營車輛,既包括本市客運車輛,也包括外埠途津、進津客運車輛。任何違反法律法規的運營行為必須予以規范,任何安全生產隱患和安保防范漏洞必須予以治理。天津至靜海的長途客運車輛也不例外。
三、長途客運車輛運營應當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和交通運輸部《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定》,依法依規經營。按照相關規定,長途客運車輛“應當按照許可的線路、班次、站點運行,在規定的途經站點進站上下旅客,無正當理由不得改變行駛路線,不得站外上客或者沿途攬客”。天津至靜海的長途客運車輛的許可為直達班車,是“點對點”運輸,依法依規經營是道路客運經營者的責任和義務。
四、長途客運不是城市公交。治理長途客運工作,規范長途客運車輛的經營行為。可能給部分群眾的出行帶來不便,請將理解。為了安全生產,為了安保防范,為了群眾出行安全,選乘長途客運出行的居民請到客運站乘車,客運站有健全的安檢措施、齊備的售票與候車設備、准確的發車班次信息以及良好的站務服務。
五、按照價格管理規定,長途客運票價執行政府指導價,公交票價執行政府定價。天津至靜海的票價是按照市物價規定經物價部門核准備案的票價,符合相關規定。
希望您一如既往地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交通運輸委員會
2014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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