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導您好:
我是武清區大良鎮前迤寺村的農村戶口,因在我讀大學時父母離異,母親回老家另嫁,我畢業後留京工作多年,至今我與父親失聯多年,村中也已無親戚,我也回村找過村長,說我父親多年前只身離村他們也找不到了,而且他在村中也無房無地了;
目前我的戶口仍在村中,但是沒有宅基地、沒有耕地,同時因我在村中已無親戚了,村張話裡話外的意思是如果我不知道村裡在何時有何福利時不會主動告知我們,而且即使我知道後回來要也不一定會給。
請問我如何主張作為村民應有的權利,比如申請宅基地或分享村民應有的各項權益呢。
望復!
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收到您在《政民零距離》欄目上的留言後,武清區政府高度重視,立即責成大良鎮政府進行了認真調查處理。
大良鎮政府回復如下:
您諮詢中想要申請村裡的宅基地和享受村民待遇,您首先應理清以下幾個問題:1、您父母離異時是否有離婚的判決書,財產是如何分割?2、您是隨父還是隨母?3、村裡原來是否有房屋,原來房屋及宅基地現在的權屬是如何?4、您是否有村裡農業戶口的戶口本、身份證等相關證據?如果以上的證據材料都有,您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向村委會提出申請,主張自己的權利。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區人民政府
2014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