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導您好:
本人今年5月底剛生育一名女孩,現在孩子不到五個月,單位申報生育保險津貼,需提供獨生子女證,本人生育之前戶口在老家河北省,在老家河北省辦理的准生證,由於本人今年上半年6月份通過天津市積分落戶政策,戶口已由老家河北省遷移到天津濱海新區,去戶口所在地居委會辦理獨生子女證,居委會表示在哪裡領取的准生證,在哪裡辦理獨生子女證,老家河北省給的回復是我戶口已經遷移出去,沒有人口信息,不屬於河北人口不能辦理獨生子女證。
我個人無法理解居委會的要求,我雖然在老家辦理的准生證,但是我現在戶口已經不在河北省,戶口所在地應該給予我提供辦理獨生子女證,我屬於你轄區人口,我可以提供初婚初育獨生子女證明,為什麼不給予我辦理呢?
我現在著急需要獨生子女證,不知道該怎麼辦,請給予幫助!
尊敬的網友:
您好!您的來信已收悉。我們已經與您電話聯系,您的問題已解決。若還有不清楚的請撥打12356諮詢。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衛計委
201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