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家潔輝物業又貼出通知,讓大家到物業辦公室交費,但是我們好多業主去交費,但是物業公司對物業費,停車費,清潔費都不能提供地稅局合法發票,收據上也沒有物業公司財務章,只是白條一張,居民要求按照天津市物業管理規定簽訂物業服務合同,被拒絕!
請問普東街辦事處,這就是你們聲稱的合法物業嗎?那為什麼不能按照規定簽訂物業管理和停車管理協議合同,收費不開發票呢?沒有這些很難被大家認可,交了一年的費跑了怎麼辦?沒有書面合同和發票不受法律保護,無法明確服務內容和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發生糾紛無法維權!因此大家無法理解,請有關領導給予公開解釋一下!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來信已收悉。接到您關於“普祥裡家潔輝物業為什麼收費打白條”的投訴,普東街領導非常重視,現具體答復如下:
經查,普祥裡小區為2014年新改造舊樓區,按照市舊樓改造指揮部要求,該社區居委會已與物業公司簽訂管理服務協議,物業所收費用也全部開據了印有財務章的收據。如您的收據如無印章可到物業處進行更換。
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北辰區政府
2014-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