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購買中新生態城一處商品房,在當房屋產權證辦下來,通知我們去取的時候,開發商要求我們本人必須上交手裡的唯一一份合同,如不交,就不給屬於我們自己的房屋產權證,請問這樣合理嗎?請您給予解答。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建議您以合同為依據與開發商協商解決,或通過法律途徑維權。您也可以向生態城建設局反映情況,諮詢相關政策,聯系電話:66328837。
特此回復,感謝您的關注和支持。
濱海新區政府
2014-1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