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2012年用公積金貸款購房後至今,每月公積金存繳額已多於還款額,公積金賬上有餘額;而我父親自主的住房早先購買時有商業貸款至今還有15萬商貸需要還,每月需還2500元直至2015年,做子女的希望用自己的公積金賬上的餘額替父母提前還一部分款,以緩解家庭每月商業還貸的壓力,請問是否可行,如果可行需要准備哪些材料。謝謝公積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員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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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2014-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