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3日,住建部、財政部及央行三部門發文,取消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保險、公證、新房評估和強制性機構擔保等收費項目,減輕職工貸款負擔。16日,北辰區公積金管理中心在通知我辦理住房貸款中,依然要求繳納擔保費,請問天津市什麼時候正式出臺文件、規定,落實中央三部門文件精神?我們即將辦理公積金貸款的 是不是可以等一等!
望盼回復!
尊敬的網友:
您好,根據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天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各地住房公積金具體管理措施由住房公積金管委會制定。目前市住房公積金管委會已開始就住建部等三部門發布的《關於發展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業務的通知》相關內容研究我市具體實施細則,但尚未正式下發。一旦細則下發,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會第一時間向社會公布並遵照實施。更多問題請詳詢公積金熱線12329,並歡迎您瀏覽我們的網站:。
天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2014-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