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時候從塘沽濱海客運站坐大巴到薊縣,3號早上6:10分的車,在客運站買票上車後,車上售票員還找每位乘客收5元所謂的高速費,沒有票據,從薊縣返回塘沽時,所謂的高速費就變成了10元,同樣沒有任何票據,想問一問,為什麼買完車票還要另收所謂的高速費,這高速費是車站定的還是車主自己定的,符合物價規定麼?還有,早上6:10的車坐滿後沿途還在不停的上人,過道上都加了小凳子,存在超載現象。公交車上都安上了攝像頭,這長途車上為什麼沒有,安上攝像頭相信就不存在超載現象了吧。
尊敬的網友:
您好,收到您反映的情況,建交局客運管理執法部門進行了調查。因節假期間乘客過多,為縮短乘客買票時間,客運站采取了上車售票的方式,不存在票價過高問題;車輛司機與乘客協調收取高速費。執法部門已要求客運站進行整改加強管理。客運下發了通知所有車輛站外一律不能以任何名義加收任何費用,對違反者,除退還乘客加收費用外,還將對車輛停班3天並罰款1000元,希望社會各界監督。
特此回復,感謝您的關注和支持。
濱海新區政府
2014-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