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網友:
您好,收到您在《政民零距離》欄目上的留言後,武清區政府高度重視,立即責成交通局進行了認真調查處理。交通局回復如下:
一、關於網友反映的“檢測人員攜帶的檢測設備也是運輸經營行為嗎?”的問題。
2014年10月13日,交通局公路運輸管理所在稽查中發現天津市天歐檢測技術有限公司的駕駛員駕駛車號為津JJ6218金杯客車,由天津市北辰區拉運一組檢測儀器至天津市武清區梅廠鎮附近進行燃氣管道檢測,掙取檢測費用。道路運輸經營包括道路旅客運輸經營和道路貨物運輸經營,《道路貨物運輸及站場管理規定》第二條規定“道路貨物運輸經營,是指為社會提供公共服務、具有商業性質的道路貨物運輸活動。”因此天津市天歐檢測技術有限公司的車號為津JJ6218金杯客車從事的是道路運輸經營行為。
二、關於網友反映的“也要取得道路運輸經營許可嗎?”的問題。
天津市天歐檢測技術有限公司的駕駛員駕駛車號為津JJ6218金杯客車從事道路貨物運輸經營,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的相關規定,應取得道路運輸經營許可後,纔能從事道路運輸經營。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六十四條的規定,“未取得道路運輸經營許可,擅自從事道路運輸經營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停止經營;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處違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2萬元的,處3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區人民政府
2014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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