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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高學忠區長,各位區領導,您們好:
我是陽光卡蒂爾小區的居民,向您反映我小區物業違法收取車輛管理費的問題。之前也有業主反映過小區物業擅自將公共場地(小區廣場、消防通道)作為泊車位給居民停車使用並收取停車費,區政府、北倉鎮政府答復說與物業進行溝通,加強管理。但,我們不明白的是:第一,小區內的場地、道路等設施所有權屬於業主共有,物業憑什麼收費?第二,即使是管理費,也需要有專門設施,有專人管理,簽訂委托保管協議,並將收費數目以及用途進行公示,否則居民的物權如何保障?
正是因為前期的問題沒有得到妥善處理,現在物業更是有恃無恐,變本加厲,強行要求居民辦理車輛出入卡(每月60元),並糾結一批社會閑散人員堵在小區門口,對沒有卡的居民的車輛進行攔截,並侮辱、謾罵、恐嚇,不講任何道理,只聲稱不辦卡就不讓進,這樣的行為與強盜何異?搞得居民有家不能回,被堵在小區門口,嚴重影響了正常生活.到現在人心惶惶,都覺得是所謂的“黑社會”在管理小區,心理上沒有一點安全感。
在此,我們懇請政府,對目前這種現狀進行深入的調查走訪,查處物業的違法行為,還我們一個安寧、祥和的居住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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