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東麗區華明鎮首創溪提郡四期溪堤雅園9-4的業主,自2012年入住以來取暖期室溫一直達不到天津市規定的18度正負2度的標准,溫度只有11.5—14度。而2013年11月15日供暖以來,家裡有溫度,其他暖氣還是供暖以前的溫度!多次報修,維修達20多天,最後室溫依然不合格,期間要求供熱單位測溫。期間又多次聯系供熱單位維修,可是室溫還是達不到市裡規定的標准(今年市裡規定的室溫是18度)!並於2013年12月20,12月21日,2014年1月6日經行了現場測溫(分別為15度、12.8度、13.1度)找到供熱單位,他們只會說減免部分暖氣費,我們要求的不是免幾百的費用,而是要有一個溫暖的冬天,可是我們要面對的是一個“強大”的供熱單位!今年的取暖期他們答復我們等相關政策出臺後給我們減免暖氣費用,住在冰冷的房間裡,能感受到溫暖嗎?並在今年的采暖費交費過程中,沒有明確的給出減免標准之說減免1170元,與國家規定的減免50%有較大的差距。辦事員並說不知減免標准,給資諮詢點電話也打不通24393734。我們都是普通的老百姓不能為了夠暖的事請假去處理,因為暖氣不達標我家冬天只能居住在老人家裡,望有關部門給與答復和解決辦法!
尊敬的網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我們立即責成我區有關部門查詢此事,現得到回復如下:
相關負責人已與您取得聯系,將您的問題作為重點,決定在供熱期間主動予以維修、測溫。如有特殊情況則特殊對待進行解決。
東麗區政府
2014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