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網友:
您好!您反映的問題相關部門正在認真研究和辦理中。請繼續關注二次答復。
武清區政府
2014年10月20日
尊敬的尹專偉網友:
您好,收到您在天津政務網《政民零距離》欄目上的留言後,武清區政府高度重視,立即責成武清區教育局進行了認真調查處理。武清區教育局回復如下:
天津市政府已於2014年年初頒布《天津市居住證管理暫行辦法》,明確提出2014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天津市實行外地來津人員居住證積分落戶政策。《天津市居住證管理暫行辦法》中第四十二條明確規定:“居住證持有人通過積分方式辦理本市常住戶口後,其配偶、子女、父母符合本市親屬投靠落戶政策規定的,可向公安機關另行申請辦理投靠親屬落戶。投靠落戶的隨遷子女可以按照有關規定在本市報名參加普通高中和普通高等院校招生考試。
因此,如想在天津市參加中考報考高中的外地來津人員子女,家長需通過居住證積分落戶政策取得天津市戶口,其子女隨遷落戶取得戶口後,方可報考普通高中。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並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區人民政府
2014年10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