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13年12月之前一直在北京工作,今年四月調回天津工作。現在想要使用公積金貸款購買住房,請問我在北京繳納的公積金如果轉回天津,在我貸款時是否可以算作累加時間?如果只是單純轉回,我現在的情況能否使用公積金貸款?中間欠了3個月的公積金,能否補繳?
尊敬的網友:
您好,職工開立住房公積金賬戶1年以上,在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前連續逐月繳存住房公積金滿1年並且所在單位不存在欠繳情況(職工因工作單位變動,造成欠繳3個月(含)以內住房公積金,在申請貸款時已將欠繳的住房公積金補齊並恢復逐月繳存的,可視同連續繳存。),通過貸款資格的審核,可以申請公積金貸款。依據您的描述,您辦理完異地轉移和補繳手續後,建議您到貸款銀行審核您的貸款資格。更多問題請詳詢公積金熱線12329,並歡迎您瀏覽我們的網站:。
天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2014-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