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期間從老家回來從天津站乘坐186路公交車回到大港區,一個人帶了兩件行李。竟然讓投幣三個人的車費,解釋說兩個行李加一個人的!如果一件行李就要收兩個人的乘車費用!本來就是公交車,而且不管是公交車還是遠郊車還是長途車沒有說帶行李就要多收一個人的乘車費用啊!不知道是不是只186路的收費通過了國家政府相關管理部門的定價規定;還是說是司機們額外獎金的收入,不合法、不合規定的收費!希望相關管理部門對此種行為進行監督和規范。為盼及時解決!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已收悉,我們立即責成相關部門調查研究,將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請您繼續關注。
天津市交通運輸委員會
2014年10月16日
您好!經我委相關部門調查研究,現回復如下:
根據相關規定:每名乘客攜帶物品重量超過二十公斤,應購同程票一張,重量超過二十五公斤,不准乘車。每名乘客攜帶物品的體積超過0.06立方米,應購同程票一張,物品超過0.12立方米,不准乘車。每名乘客攜帶行李物品的長度.超過1.5米,應購同程票一張,物品的長度超過1.8米,不准乘車。駕駛員在運營中如有違反上述規定,您可向公交企業投訴。
希望您一如既往地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祝您生活愉快!
2014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