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網友:
您好!您的問題已收悉,正在辦理中。
祝您工作、生活愉快!
寧河縣政府
2014年
網友你好:
感謝來信,現就您的問題答復如下:
經調查,一、根據《天津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經辦管理辦法》津人社局發〔2009〕25號文件第十七條全額墊付醫療費審核支付管理規定:
社保經辦機構負責接收街鎮勞服中心、學校、福利機構、教育部門等單位申報的參保人員發生的全額墊付醫療費申報材料;街鎮勞服中心負責接收行政村和參保人員申報的參保人員發生的全額墊付醫療費申報材料。
轉診轉院墊付醫藥費報銷材料按照市局要求包括:住院收據“社保報核聯”(籃聯、蓋收費章)、住院費用匯總清單(蓋收費章)出院小結(出院記錄復印件,蓋病歷復印章或醫療保險章)、診斷證明(蓋診斷證明章、醫療保險專用章)、《天津市基本醫療保險轉診轉院審批表》、身份證復印件。經到俵口鄉勞服中心調查核實,轉診轉院治療的病人在北京武警總隊醫院住院的全額墊付醫藥費報銷材料,診斷證明書沒有按照市裡要求蓋醫療保險章,勞服中心經請示上級業務指導部門同意,10月9日已經接收,並按照規定錄入城鄉醫保支付系統,錄入的信息還沒有進行匯總上傳到城鄉醫保服務中心。
二、根據《市民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衛生局關於進一步做好醫療救助和優撫對象定點就醫工作的通知》津民發〔2013〕103 號文件三:醫療救助和優撫對象在指定范圍內定點機構住院治療,實施一級醫療機構和二級醫療機構首診制。因疾病治療需要轉診的,原則上應由首診醫療機構轉至指定范圍內的三級定點醫療機構,並辦理相應的轉診手續;確需轉至指定范圍以外的醫療機構住院治療的,應經指定范圍內二級(含)以上定點醫療機構辦理相應轉診手續;需轉外埠醫療機構住院治療的,應經本市具有轉診轉院資質的定點醫療機構辦理相應轉診手續。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祝您身體健康!
寧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政府辦公室
20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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