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於9月份到海潤天通咸水沽收費處繳納暖氣費。對方無理由和原因拒絕給我簽供熱合同。我找他們單位投訴若乾次後無果,請領導幫助。
費用已經交完了,我們消費者的合法權益誰來保護?
尊敬的網友:
您好,來信收到。您所提出的問題我們已及時反饋相關單位,待有回復第一時間答復您。
希望您一如繼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各項工作,為我們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
祝您身體健康、生活愉快!
津南區政府辦公室
2014年10月16日
您好,來信收到,並責成建委處理。
據反饋,因您的房屋為新購置的二手房,需簽訂新的供熱合同。經區供熱辦協調,海潤天通供熱公司已和您簽訂了新的供熱合同,您表示滿意。
2014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