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單位2014.7.29從特種車輛駕駛室摔出,導致腰部受傷。
當天泰達醫院檢查結論是 腰椎部挫傷。
一個階段治療效果不明顯,於2014.8.21到天津醫院核磁共振檢查結論為:腰間盤退化,膨出。一直按照此結論治療至今。醫囑 建議休假,用藥治療。
2014.9.30接到單位通知講工傷鑒定部門認定我的工傷停工留薪期為兩周,我對此認定有異議。請問:1.工傷鑒定休假時間是依據泰達醫院的結論還是骨科醫院的結論確定的。2.單位在知情我病情變化的前提下,是否應該幫助申請復議。3.工傷全額墊付所產生的治療費用,社保機構是否全額報銷。
謝謝您,希望能夠得到專業人士的幫助!
尊敬的網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我局十分重視,已責成相關部門盡快答復您提出的問題,請您繼續關注。
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4年9月30日
您好!工作人員已電話聯系網民,為其解釋相關政策,網民表示感謝。
201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