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領導:
我是方舟的居民,從昨天開始我就發現,在45和48號樓支間開始私自建起來了小屋,本來是小區的公共用地,佔為自己用,而且也不安全,請有關部門予以清除
[附件1]
尊敬的網友:
您好,來信已收悉。接信後,天穆鎮政府非常重視,立即責成市容辦對此事調查處理。
經查,方舟小區45號樓和48號樓之間確存在一處違章棚亭。目前,鎮政府已安排工作人員勸導違章當事人自行拆除。下一步,將積極聯系聯合相關執法部門對該處違章進行處置。
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支持。
北辰區政府
天穆鎮政府
2014-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