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請問一下,我已經通過積分落戶拿到了天津市津南區的常住戶口本,我兒子是今天三月份出生的,出生後不久就把戶口落戶到我愛人的戶口下,在內蒙古。
現在申請小孩的戶口隨遷落戶天津,市局工作人員已經告知審批權限下放到分局了,最近把資料全部提交給派出所,(光提交資料我們就用了20天跑了三趟,實在有點著急)說需要六七個月纔能下來。
但是我看的政策:對於資料齊全的,應該當場受理並開具回執單,承諾辦結時間90天,這還是需要報到市局審批的時候,9月初審批權下放給分局,說時間能節省,現在怎麼反而延長了一倍還多呢?
請問津南分局的工作人員,需要多少天能審批完成呢,需要給孩子上保險,敬請百忙中回復,不勝感激。
尊敬的網友:
您好,來信收到,並責成公安分局處理。
據反饋,您已通過積分落戶取得我市常住戶口,您的孩子只需辦理親屬投靠即可將戶口遷入我市,此項業務由來信群眾戶口所在地屬地派出所受理。公安分局已與您電話聯系,進行答復,您表示滿意。
祝您身體健康、生活愉快!
津南區政府辦公室
201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