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領導,您好
2007年畢業時把檔案存放在開發區人纔服務中心,2013年6月失業後在開發區社保憑著存檔協議個人繳納了2013年12月為止的社保。2014年9月底為了繳納保險再聯系人纔時政策今天有變化不能開存檔協議,所以在開發區不能繳納2104年社保了。強制性讓我調走檔案。
要保持檔案乾部身份只能調到市裡人纔服務中心,可是人纔不能補繳保險(1月~9月),讓我左右為難,不知道怎麼辦?
請問開發區人纔今年1月開始不能保管外地戶口檔案之事,通知到個人了嗎?為什麼到9月底主動問了纔能知道,從而影響我1~9月社保繳納。
請尊敬的領導,幫我解決問題吧
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留言收悉。您反映的問題已轉交開發區管委會進行處理,由於信件流轉辦理需要一定的程序和時間,也建議您撥打開發區服務熱線25201111反映具體問題,他們也將為您提供幫助。
特此回復,感謝您的關注和支持。
濱海新區政府
2014-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