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衛生和計劃生育委,
您好,
我2014年8月給孩子辦戶口往天津遷移申請時,孩子的出生證明有些信息不全問題,所以向貴委(衛生局婦幼保健)申請求助。
事由經過:
我的兒子2000年12月在天津大港醫院出生,當時出生證明是手寫的,
沒有聯網,其中父母的身份證號沒填,我愛人姓名的中間字也寫的同音字,公章也比較模糊,2014年8月給孩子辦戶口往天津遷移申請時,戶籍員對此出生的證明沒能承認。
孩子是獨生子女,出生後已在原籍上完戶口。辦完獨子證。
請問象這樣情況,我們能否請大港醫院(現在是原大港和石化醫院合並)給與更改填寫身份證號,重蓋公章,修改我愛人名字中間的字(同音字),或補辦新的出生證明。
雖然我們當時對這種手寫證件的錯誤沒有足夠的重視,有自己的過錯,但醫院填寫的信息不全是不是也有一定的責任。
希望您委能給協助解決。
謝謝。
鄧兆斌網友:
您好,我委相關工作人員已與您進行了電話溝通。
祝生活愉快!
天津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201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