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咸水沽鎮某村的一個村民,由於特殊原因我愛人懷上了二胎。不能做流產,無奈之下於2014年正月初六生育二胎。請問政府由於我們生育二胎的時間恰巧趕上國家放開二胎政策公布的時間提前了3天。像我們這種情況,應該按照什麼政策對我們進行處罰?或者是免於處罰。 (我們屬於單獨)
尊敬的網友:
您好!來信已收悉!根據天津市人口和計劃生育條例,符合生育第二個子女的人員需要在女方戶籍地填寫《天津市生育第二個子女申請表》進行申請,並提供相關材料,經過初審、擬批、公示、發證,符合後發其《天津市政策內二孩審批證明》,女方懷孕後持審批證明換取《二孩生育服務證》。如還有不清楚請撥打12356諮詢。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支持我們的工作!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人口計生委
2014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