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危險品運輸達到多少量纔需要使用危險貨物運輸資質的車輛?舉例,如果運輸10瓶異丙醇(500ml),是否也需要危險貨物運輸資質的車輛?
尊敬的網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後我委高度重視,立即責成相關部門調查研究,現回復如下:
根據《危險貨物有限數量及包裝要求》(GB28644.2—2012)有關規定,對以有限數量包裝運輸的某些危險貨物采用可靠、堅固和耐用的包裝時,可以免除危險貨物運輸的部分要求作了明確規定。根據該標准,異丙醇(UN1219)本身屬於危險貨物,但適用有限數量規定,危險貨物有限數量表中規定單體包裝1L以下的異丙醇應予以豁免。您提到的運輸每瓶500ml 的10瓶異丙醇,屬於豁免范圍,因此不需要按照危險貨物運輸。
希望您一如既往地關心支持我們的工作。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交通運輸委員會
201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