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臨港派出所給剛三個月大的孩子辦理落戶。我的戶口是在臨港派出所轄區,我媳婦是齊齊哈爾市的戶口。派出所要求女方的戶籍所在地派出所開具新生兒未落戶的證明,而女方派出所那邊給出的答復是他們那邊不需要這類型的證明,也沒有權利給開這個證明。最後只給開具了一份女方戶籍在本處的證明。這種情況我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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濱海新區政府
2014-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