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金地棕櫚苑業主,在2010年辦理入住時物業強制性收取了400月左右清理垃圾裝修費,當時詢問了可不可以等裝修時再繳納這個費用,或者自己清理垃圾不影響環境可不可以?當時物業回復時不繳不給鑰匙,這樣不得不繳。
房子已經快5年了,一直沒有裝修,一直覺得這個費用收取不合理,當再次詢問物業時,現在回復說這個費用不是物業收的,是環衛收的,物業不清楚。環衛的電話也不知道。
想諮詢領導,清理垃圾裝修費是房子裝不裝都得繳納嗎?不裝為什麼還要交呢?萬一20年30年後裝的話到時自己清理 不可以嗎?為什麼是必須的呢?
尊敬的網友:
您好,來信收到,並責成房管局處理。
據反饋,業主在辦理入住時,需將相關費用交齊後,領取鑰匙。您反映的情況物業已和您電話溝通協商解決。
祝您身體健康、生活愉快!
津南區政府辦公室
2014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