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津南區衛生局領導,本人有三個問題希望得到您的答復:1.本人妻子懷孕後在津南區雙港衛生院建本,給我們收取200押金,請問該押金的收取是否有依據?2.建本後醫院告訴我們必須在他們那裡產檢,否則不能走生育險。經核實,建本後在天津公立醫院均可享受生育險,為什麼要欺騙我們?3.最後一次產檢,我們表示希望到上級醫院做檢查,並且告訴當值醫生即便做了檢查,轉本到上級醫院也需要重新檢查一遍。但是醫院硬逼著我們做完檢查纔給我們轉本,請問該做法是否欠妥?期待您的回復,謝謝。
尊敬的網友:
您好,來信收到。您所提出的問題我們已及時反饋相關單位,待有回復第一時間答復您。
希望您一如繼往的關心支持我們的各項工作,為我們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見和建議。
祝您身體健康、生活愉快!
津南區政府辦公室
2014年9月23日
您好,來信收到,並責成衛生局處理。
據反饋,衛生局已電話答復您,您表示滿意。
2014年10月14日